口述人:李振甲
个人简介:李振甲,1937年出生,大营镇玉陈村人。
4.贫下中农有自己的土地了
1950年6月30日,毛泽东主席发布实施土地改革法的命令,号召团结全国人民有秩序地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剥削制度。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一场历史上规模空前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有领导、有步骤、分阶段地展开了。尉氏县的土改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便是大桥区的全部乡村和大营区的重点乡。
焦裕禄在大营区开展剿匪反霸,打土豪,斗地主,分田地,我们老百姓也翻身得到了解放。那时候,贫苦大众家里都没有土地。我们那儿属于尉氏县的沙区,高岗沙岭比较多,适合种果子树。全村种了1000多亩的果子树,都是在岗上岭上。我大爷家种的是李子树,结的果子是全村最大的,一棵李子树能打几百斤的果子。我家在沙岗上种的也是李子树,种了有五六亩,种得很稠,希望能多打点儿果子。李子树下面,每年试着犁一犁,种点儿豇豆和花生。
我们有的基本都是这种土地。那种好土地,都让地主霸占了。等岗上的果子熟了,就担着去集市上卖,有时也以物换物,换一些日用品。
我们那儿最大的恶霸地主是陈万岁。他弟兄三个,另外两个是陈万青、陈万善。你听他们的名字都很善良,实际上他们却一点儿也不善良,都想长长久久地霸占村里的产业。陈万岁是掌柜的,家里有四五十口人,住在并排的3个大院子里。他要是看上哪家的地了,就摆上一桌,弄点儿小恩小惠,让户主把地转让给他。户主同意了则罢,户主若是不同意,他就会使强用狠,给很少的钱,把地给抢过来。村里的红白喜事,也都是要经他的手,离了他就没法办,办不成。他就是这么一个霸道的人。
依据中央精神,结合当时土改现状和需要,将农村阶级划分成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雇农属工人)”。阶级成分划分不清楚,土地改革就没法推进,为此,焦裕禄做了很多工作。那时候,焦裕禄组织建立的农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他们做了一大堆工作,不仅把五个农村的阶级都划清了,还公平地判定地主的类别,将地主分为扫地出门地主、不该扫地出门地主,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既做到了处置那些欺压百姓的地主,又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秉性良善的地主的权利。
啥是扫地出门地主?就是作恶多端的地主。对于这些地主,不仅要枪毙,还要把他们的家产和地产全部分掉。不该扫地出门地主,就是好地主,子女有参加革命的,就让他们还住原来的宅子,土地分给贫下中农。就连农民,也划成分,谁是富农,谁是中农,谁是贫农,谁是贫下中农;哪些农民该分土地,分多少土地,都是经过很长时间的研究才做出的慎重的决定。
这样一来,土地改革在我们村很有序地展开了,村里很多人结束了没有土地的生活,真正翻身做了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