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交流到乡镇工作,我要快速熟悉新环境,不断提升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能力,全力开创新的工作局面......”近日,在郑州航空港区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谈话中,从委机关交流至大马乡纪委工作的刘相召郑重表态。
年初以来,郑州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按照“多面培养、多岗锻炼”原则,结合职务空缺、岗位需求和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在委机关及乡镇(办)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上派下挂”、交流轮岗活动,拓宽培养和实践锻炼渠道,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
该区纪检监察工委根据干部年龄、专业、特长等因素,综合考虑干部德才表现,通过问卷调查、重点交谈等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定期调整机关内部科室人员,选派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到各乡镇(办)任职、挂职。同时,由各乡镇(办)推荐本单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委机关各室部进行实践锻炼,打破不同科室、不同岗位界限,多层次交流轮岗,让干部在不同岗位经受锻炼。
为有效推动干部交流锻炼机制运行,该区纪检监察工委制定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上派下挂”、交流轮岗办法》,对交流锻炼的范围、形式,选派干部的条件程序以及考核办法进行明确,要求交流干部按照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定期汇报工作情况,撰写述职材料。交流轮岗期满后,形成工作鉴定,经挂职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存入干部档案,交流轮岗期间鉴定材料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截至目前,交流任职乡镇(办)纪(工)委书记15名,赴乡镇(办)纪委提拔交流任职2人。(蒋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