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社会救助领域和教育领域(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6-10 15:32 来源: 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社会救助不到位和教育领域(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现常态化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公告内容如下。

一、社会救助领域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1.保障对象不精准。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通过利益输送、说情打招呼等方式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纳入保障范围。

2.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是否严格落实“应保尽保”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是否存在用“单人保”代替“整户保”;低保金保障标准上优亲厚友或保障不到位。

3.动态调整不及时。密切关注保障对象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变化,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未及时上报清退;保障对象死亡或服刑后清退不及时,超期领取资金。

(二)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1.套取、侵占补助资金:经办人员持有救助对象银行卡存折、随意支取救助资金;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经办人员及养老机构等虚报人数套取补助资金;基层干部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私自挪用救助资金等行为。

2.扩大范围使用专项资金:临时救助备用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等存在截留套取、挪作他用等问题。

(三)整治社会救助领域工作作风问题

1.加重低保户负担。向低保户收取金钱或物资用于集体开支;对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摊派义务工或以钱抵工用于村公益事业发展。

2.脸难看,事难办。经办人员人为设障、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向救助对象索取利益;对困难群众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故意推脱,漠视群众利益。

3.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流于形式。社会救助经办过程中把关不严,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违规违纪行为;城乡低保、特困等年度复核工作不认真,存在走过场、工作作风漂浮等现象。

(四)整治信息公示公开和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未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完结后,未及时公开公示救助对象;故意泄露救助对象个人隐私、侵害救助对象个人权益。

2.未按规定落实备案管理制度。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委员会将不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纳入保障范围。

二、教育领域(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及重点

(一)近3年教辅征订、校服采购中的“六类问题”。

1.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目录外教辅、高价校服

2.与供应商勾结虚抬价格、收取回扣

3.拆分合同规避招标、“明招暗定”

4.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

5.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

6.监管失职、审核流于形式

(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执行或选择性落实“一科一辅”“自愿征订”“指定供应商或书店”等政策的行为。

(三)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采购决策、监管中的存在失职渎职现象。

(四)学校领导、教师与教辅发行商、书店供应商、校服供应商有亲属关联、股份合作、资金往来等利益勾连。

(五)“定向排他”“拆分规避招标”等违规条款,与供应商签订“阴阳合同”。

(六)“强制购买”“指定供应商”“加价收费”等情况。

(七)同一供应商频繁中标、“围标串标”线索;与供应商账户的高频小额转账、现金提取等可疑交易;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三、征集线索渠道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以上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向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不凭空想象,严禁诬告陷害。

(一)来信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信访室;

(二)来访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信访室(郑州市航空港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角兴瑞汇金国际6号楼1楼);

(三)举报电话:0371-12388;

(四)举报网站:henan.12388.gov.cn/hangkong;

(五)微信公众号:

“清风航空港”点击“我要举报”。

特此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2025年6月

责任编辑:   郑州航空港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