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航空港经济试验区《经济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郑州航空港区财政局积极探索构建政府采购监管新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系统监管,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建立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机制,财政局制定相关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规范使用。
抓住关键环节、阳光操作。财政局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全面评价,覆盖采购预算、绩效目标、采购意向、履约验收到资金支付等9个环节,对采购项目的合规性、专业性、效率性、公开性、公平性共5个方面进行评价,从而推动政府采购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严格标准,规范流程。绩效评价方式采取采购人自评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采购人作为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推选最优秀的项目,财政部门集中进行重点评价,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以决策、过程、产出、效益为框架,对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进行绩效评价。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结合评价反映的问题和建议,适时调整评价指标体系,并以开展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评价为契机,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设置绩效指标;落实督查制度,进一步规范结果的应用,积极拓宽全区财政绩效管理范围,构建政府采购管理新机制,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规范使用,助推航空港经济快速发展。(孟月琳)